仲裁立案后受理的时间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根据这些法律,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在收到仲裁申请书后,应当在 五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
具体流程如下:
若决定立案,仲裁委员会自作出决定之日起五日内,会向申请人和被申请人发出书面通知,并将申请书副本送达被申请人,要求其在十日内提交答辩书和证据。
若决定不予受理,仲裁委员会也会自作出决定之日起五日内制作不予受理通知书,送达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因此,从提交仲裁申请书到仲裁委员会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整个过程应在五日内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