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的规定,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在收到仲裁申请后的 五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如果决定受理,仲裁庭则会在开庭前五日书面通知双方当事人具体的开庭日期和地点。整个仲裁过程,包括调解和裁决,都应在规定的时限内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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