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纠纷通常归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三十三条的规定,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专属管辖。此外,当事人也可以选择通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建筑工程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女子数十次转账250元给前夫付抚养费,附侮辱性言词!法院:罚1万
2025-04-19 14:47:00
对标先进谋发展 跨省取经促提升——周口市不动产登记中心赴日照开展交流学习 蓄势赋能服务升级
2025-04-18 17:38:00
2025-04-17 21:1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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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16 17:2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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