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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年被家暴16次”案二审将宣判,当事人:他带给我的伤害,远不止11年刑罚能抵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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顶端新闻首席记者 杨晓妍

备受关注的“两年被丈夫家暴16次”案件,近日有了新进展。

9月6日,当事人小谢讲述,她已收到法院通知,该案二审将于9月9日上午在四川省成都市武侯区人民法院公开宣判,收到通知后她全身发抖:“想到会再见到伤害我的人,我就控制不住害怕。”

2024年12月,贺某阳被控故意伤害罪、虐待罪一案宣判,法院判决其有期徒刑11年,“事发已过去866个日夜,我至今未收到一分钱赔偿,我还是会争取,希望二审能改判男方死刑,让贺某阳受到应有的惩罚。”小谢告诉顶端新闻记者。

小谢讲述,此前该案二审没有公开审理,此次开庭为公开宣判,意义重大,“对我和我的一家人来说,等待的每一分每一秒都是煎熬,这次我们都会到现场,我相信法律一定是公平公正的,不会放过一个坏人。”

据顶端新闻此前报道,小谢和贺某阳2021年5月结婚,自2021年7月起到2023年4月,两年期间被丈夫贺某阳家暴16次,导致小谢内脏多处不同程度受损。其间小谢多次要求离婚,均未如愿。

2023年4月24日,小谢前往成都市武侯区人民法院提交人身保护令和离婚申请,当日离开法院后,她被贺某阳跟踪,并被强行拖入一家酒店施暴,直至第二天才被酒店装修工人发现并报警。这是她遭遇最为严重的一次家暴,导致其肋骨骨折、十二指肠断裂、小肠梗阻等,她需终身挂着粪袋生活。

目前经鉴定,小谢全身共有4个重伤二级、5个轻伤二级和1个轻微伤,左肾已失去功能。

2024年5月31日,小谢与贺某阳离婚纠纷案一审开庭,成都市武侯区人民法院判决两人离婚,女儿抚养权归小谢所有。

同年12月,成都市武侯区人民法院公开宣判贺某阳故意伤害、虐待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一案一审判决结果。经审理查明,贺某阳在与被害人小谢婚姻存续期间,多次对小谢实施辱骂、殴打等家庭暴力行为。2023年4月25日,贺某阳采用拳打脚踢的方式殴打小谢,造成其腹、胸、腰等多处损伤,经鉴定构成多处重伤、轻伤,伤残等级为七级至十级不等。

该案一审宣判,执行有期徒刑11年。此外,判处贺某阳民事赔偿金额共计37万余元,贺某阳当庭上诉。

对于一审刑期,小谢不能接受,“我的伤残鉴定结果为一个七级、两个九级、一个十级,虽没有达到六级,但我有多个重伤,希望二审能改判。如果对判决结果不满意,我还可能继续申诉。他带给我的伤害,远不止11年刑罚能抵消,即便不能改判,我也希望申请不能减刑。”

小谢讲述,贺某阳在婚姻存续期间,多次转移家庭财产,先后从自己账户向其母亲名下公司账户转账200万元,并备注为借款,之后将一部分又转回原账号,剩余91万元未归还。小谢认为,这些为共同财产,理应归还。

2025年2月,一审法院审理后判决贺某阳母亲名下公司归还小谢912900元。被告不服判决提起上诉,后因未缴纳上诉费,上诉被撤回。

小谢告诉顶端新闻记者,她与贺某阳的女儿目前已经三岁半,在上幼儿园。为维持生计,她在学习直播,但离婚后女儿的抚养费对方从未支付,之后她将会申请强制执行。“我希望能给女儿改姓,但贺某阳不同意。相关部门告知我,需要等到她16周岁自己申请才能更改,但那时她就要被迫了解改姓原因,我担心对她又是再一次伤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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