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起诉的费用主要包括以下几项:
财产案件:根据诉讼请求的金额或价额,按照一定比例分段累计交纳。具体比例如下:
不超过1万元:每件交纳50元
1万元至10万元:按照2.5%交纳
10万元至20万元:按照2%交纳
20万元至50万元:按照1.5%交纳
50万元至100万元:按照1%交纳
100万元至200万元:按照0.9%交纳
200万元至500万元:按照0.8%交纳
500万元至1000万元:按照0.7%交纳
1000万元至2000万元:按照0.6%交纳
超过2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非财产案件:每件交纳100元(离婚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300元,涉及财产分割的,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2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劳动争议案件:每件交纳10元
提出管辖权异议不能成立的案件:每件交纳80元
法院保全费和诉讼财产保全责任保险费:如果申请财产保全,需要支付保全费和保险费。保全费最终由败诉方承担,但保险费一般由申请人自己承担
执行费:案件进入执行阶段后,申请人不需要交纳执行费,由法院直接向被执行人收取,最终由败诉方承担
证人、鉴定人、翻译人员、理算人员在人民法院指定日期出庭发生的交通费、住宿费、生活费和误工补贴:由人民法院按照国家规定标准代为收取
复制案件卷宗材料和法律文书工本费:按实际成本向人民法院交纳
建议:
起诉前,建议详细阅读相关法律规定,了解具体费用标准和计算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