抢劫未遂且自首的判罚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和第六十七条的规定。具体判罚如下:
抢劫未遂且有自首情节的,可以在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
法院在审判和决定刑期时,会综合考虑罪行的具体细节,如未遂行为的严重程度、罪犯的自首是否及时圆满及是否显示出悔过之意等各个方面。
实际案例
刘某犯抢劫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罚金人民币四万元。刘某对公诉机关指控的内容不持异议,认罪认罚,其辩护人建议对其从轻处罚。
杨飞飞犯抢劫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千元;徐某犯抢劫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千元。两被告人及徐某的法定代理人均提出上诉。
建议
如果犯罪情节较轻,且犯罪嫌疑人自首情节明显,法院可能会给予较为宽松的处罚,甚至免除处罚。
如果犯罪情节较为严重,即使有自首情节,法院也只会酌情减轻处罚,而不会给予过分宽松的处理。
因此,抢劫未遂且自首的判罚应根据具体犯罪情节、自首的及时性和悔过表现等因素,由法院综合判断后作出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