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相关法律规定,以下财产禁止抵押:
土地归国家所有和集体所有,土地所有权不得抵押。
耕地、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等集体所有的土地使用权原则上不得抵押,除非法律有特别规定。
学校、幼儿园、医疗机构等以公益为目的的非营利法人的教育设施、医疗卫生设施和其他公益设施不得抵押。
如果财产的所有权或使用权不明确或有争议,则不能进行抵押。
依法被查封、扣押或监管的财产不能被抵押。
根据法律、行政法规的其他规定,还有一些财产如某些类型的自然资源、文物等被禁止抵押。
需要注意的是,以上信息基于最新的法律修订,具体规定可能会有所变动。在进行抵押操作前,建议咨询专业律师或法律顾问以获取最准确的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