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财产保全中房产的查封期限有以下几种情况:
为两年。
为一年。
如果房产已经过户,一般不可以再被查封,除非登记在第三人名下且第三人书面确认该财产属于被执行人。
综合上述规定,房产保全的最长期限为 不超过三年,具体为初次查封两年,续封一年。如果需要继续保全,应在期限届满三十日前向法院提出申请,由法院及时安排续保;三年到期未采取续封或续冻措施的,保全措施将自动失效。
因此,建议申请人在申请财产保全时,充分考虑期限限制,并在保全期限即将到期前及时提出续保申请,以确保自身权益的持续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