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提供的信息,以下是一些涉嫌商标侵权的节目案例:
《非诚勿扰》
2013年,江苏卫视的相亲节目《非诚勿扰》因商标侵权问题被自然人金阿欢提起诉讼。
经过一审、二审和再审,最终认定江苏卫视的行为构成商标侵权,被判决立即停止使用“非诚勿扰”栏目名称。
《突围》
持有“突围”商标的公司质疑其他卫视播出的电视剧《突围》以及网络平台上的播放是否侵犯了其商标专用权。
《武林外史》
浙江卫视的综艺节目《我们的客栈》被官方正式起诉,指控其未经授权使用了经典古装剧《武林外传》的版权元素。
这些案例表明,电视节目名称和商标之间的关系可能引发法律争议,尤其是在涉及到知名商标和广泛认知的电视节目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