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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涉嫌误导消费者 白象食品被“多半”袋面绊了一跤

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6-05 19:44:00    

央广网北京6月5日消息(记者邵蓝洁)在“千禾0”“壹号土”“供港”之后,玩弄文字游戏的商标队伍里又多了一个“白象多半”。近日,有网友发现,白象多半袋、多半桶系列产品中,“多半”为注册商标。白象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白象食品“)4日晚间发布致歉声明,并表示后续将调整“多半”产品包装,避免消费者误解。

多位专业人士向央广财经表示,这些商标备受关注主要是引起了消费者的误解,而这是商标法中明令禁止的“商标带有欺骗性”问题。近年来,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下,一些品牌看似描述商品实则是注册商标的操作方法频频引起争议。在市场营销需求和消费者权益保护的选择上,企业需要做好平衡。

“多半”真的多一半吗?

“多半袋,这名字乍一听,谁不觉得是实实在在的多给半袋面?”有消费者表示,“看到这几个字就忍不住往购物车里塞,好家伙,原来‘多半’不过是个商标,绕着弯子给消费者玩文字游戏呢!”近日,白象多半袋面、多半桶面被质疑玩文字游戏,实际上重量并没有多一半。

天眼查显示,2018年至2021年之间,白象食品股份有限公司曾申请注册“多半”“多半袋”“多半桶”“白象多半”“白象多半袋”“白象多半桶”商标,国际分类为30类-方便食品,“多半”“白象多半”“白象多半袋”“白象多半桶”均显示“商标已注册”。

央广财经记者查询一家大型电商平台发现,白象方便面系列产品中,白象四川红烧牛肉味泡面面饼为60克,调料包12克,24袋/箱,价格为30.06元。白象红烧排骨味面和白象麻辣牛肉味面,76g/袋,产品信息显示,面饼70g,调料包6g。

白象多半牌袋面2代红烧牛肉面每袋130g,其中面饼110g,调料包20g。24袋/箱,价格为50.96元。值得注意的是,“多半牌”是单独的一个系列,该系列现为多半牌袋面2代。电商平台产品信息展示区明确标示,该产品品牌为“白象多半”。品牌为“白象多一半”牌的红烧牛肉面和原汁猪骨面,每袋面饼均为100g,调料包分别为18g和16g,价格为10.9元/5袋。

白象食品在4日晚间的致歉声明中提到,“多半”产品是基于原70克面饼推出的110-120克面饼的大份量产品,“多一半”是基于原60克面饼推出的100克面饼的产品。

若是对比红烧排骨味面和白象麻辣牛肉味面,从产品实际规格上看,“多半”产品的面饼重量确实多一半。不过央广财经记者发现,上述两种方便面价格便宜,平均每包一块多钱,而白象食品在售的方便面中,常见的主力产品是均价在2-3元左右的产品,这些产品的规格基本在100g以上,比如汤好喝系列在110g左右,精炖系列在102g左右。以白象经典红烧牛肉面为例,这一产品104g,面饼85克/袋,调料包19克/袋,若以此为对比,多半袋的面饼重量并没有“多一半”。

北京万景律师事务所律师李怀周提醒,在对比数据方面,可能要看实际情况,需要调查更多的事实,再来判断“多半”参考基准以多大份量为宜。

平衡市场营销和消费者权益

国内方便面市场是一个成熟的竞争市场,一方面各个品牌市场份额相对固定,另一方面随着各种方便食品和外卖市场的发展,方便面作为一个传统方便食品,发展速度和发展空间逐步稳定,竞争也更加激烈。

快消品线下零售监测机构马上赢的相关数据显示,在方便食品的监测中,从销售额同比情况来看,包括方便面在内的所有类目均呈现同比下滑趋势。2025年一季度方便面类目销售额下滑4.84%,销售量件数下滑9.96%。

在方便面类目中,康师傅、统一、白象、今麦郎、三养位居前五名,2025年第一季度,CR5(行业内排名前五)集团的市场份额之和为84.36%,较2024年一季度没有较大变化,市场集中度仍处于高位。其中白象与今麦郎依托性价比优势,实现份额的进一步渗透与提升。

推出大规格商品是企业凸显性价比的常用手段,比如,统一有“大面饼”系列,康师傅有“大食袋”系列、今麦郎有“1桶半”系列等。

“商标本身是不对商品重量进行描述的,而‘多半’商标能够通过注册,恰恰说明其并非与具体商品面饼克数相关联。况且,‘多半’还有不足一袋儿这另一层含义。”北京今是律师事务所主任吴萌解释,在涉及商标法第11条第(2)缺乏显著性时,考虑的内容会包括审核商标含义是否包括描述商品重量、数量、对商品价格/尺码/风味/使用方法/内容/生产工艺/技术特点/销售场所等的说明或描述等内容。如果商标仅包括这些内容,就会被认定为缺乏显著性而无法通过审核。

吴萌表示,“千禾0”“壹号土”“供港”这些商标引起关注,主要涉及消费者误解,白象事件当中的“多半”、“多半袋”商标也是如此。

他建议,企业在确定商标内容时,可以对照商标审查审理指南,先自行判断一下是否存在商标整体对商品进行描述的情况,或站在普通人角度看该商标是否存在指向质量、产地的欺骗误导情况。

李怀周认为,在商品营销过程中,通过组合商标和商品来引导消费者的心理,是常有的情况。她表示,白象食品在宣传中将注册商标“多半”或“多一半”与“方便面”等商品名称直接组合使用,但商标本质是区分来源而非描述产品实际属性。那么这种使用方式可能违反商标法第十条第七项,即商标带有欺骗性,容易使公众对商品的质量等特点产生误认,也可能违反广告法第四条的禁止虚假宣传规定,也要考虑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八条的侵犯知情权的规定。

另外,李怀周提到,即使注册后的商标,如果违反法律规定,也可以宣告无效。涉及公众利益的,任何人都可以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出宣告无效申请。接到请求后,国家知识产权局会进行行政审查。其中,包括宣告部分(商品)无效请求或全部(商品)无效请求,具体要结合案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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