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的生育险报销金额根据不同的医疗费用类型和医疗机构级别有所不同。以下是江苏省生育险报销的一些关键点:
三级定点医疗机构:
顺产报销标准:3100元
助娩产报销标准:3400元
剖宫产报销标准:4900元
二级定点医疗机构:
顺产报销标准:2700元
助娩产报销标准:2900元
剖宫产报销标准:4400元
一级定点医疗机构:
顺产报销标准:2200元
助娩产报销标准:2400元
剖宫产报销标准:3600元
个人自付比例:
在二级及以下定点医疗机构,生育保险基金全额支付,个人不负担。
在三级定点医疗机构,顺产4001元、助娩产4501元、剖宫产6001元及以上的部分,个人自付比例25%,报销比例75%;4001元、助娩产4501元、剖宫产6001元以下的部分,个人自付比例5%,报销比例95%。
女职工妊娠7个月(含7个月)以上顺产分娩或妊娠不足7个月早产的,享受3个月的生育津贴;难产及实施剖宫产手术的,增加0.5个月的生育津贴;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一个婴儿,增加0.5个月的生育津贴。
妊娠3个月(含3个月)以上、7个月以下流产、引产的,享受1.5个月的生育津贴。
生育津贴按照职工产假或者休假天数计发,计发基数为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除以30。
一次性营养补助:
职工未就业配偶按照职工参保地规定的生育的医疗费用标准的50%享受生育的医疗费用待遇。
请注意,以上信息可能会随政策调整而变化,建议在实际操作前咨询当地社保部门或相关机构以获取最新、最准确的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