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最高额度根据不同的条件有所调整。根据最新的政策,对于购买家庭首套或第二套自住住房的,如果借款申请人及配偶均符合申贷条件,公积金贷款的最高额度为 100万元。如果借款申请人仅本人符合申贷条件,公积金贷款的最高额度则为 60万元。此外,如果是在本市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多子女家庭购买本市自住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可上浮30%,并且购买本市新建高品质住宅或达到现行绿色建筑评价标准一星级及以上等级的新建商品住宅的,公积金贷款额度也可以上浮30%。这些上浮政策可以叠加使用,但叠加后的最高贷款额度不超过150万元。
对于单职工和双职工的情况,单职工的最高贷款额度为60万元,而双职工的最高贷款额度为80万元。这些规定可能会根据最新的政策进行调整,建议在申请贷款前咨询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以获取最新的贷款额度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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