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家电百科 实时讯息 常识
您的位置: 首页 > 实时讯息 >

为表“孝心”,购地建坟可取吗?

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4-06 15:57:00    

来源:浙江法治报

亲人去世后,如何妥善安葬是每个家庭都要面对的问题。然而,若为安葬亲人而私自购买耕地修建坟墓,不仅可能会引发纠纷,还会违反法律,最终得不偿失。近日,重庆市北碚区人民法院审结了一起因协议占地修坟引发的纠纷,就为类似行为敲响了警钟。

万元购地欲修坟,村民阻拦起争端

辛某的亲人离世后,为安葬逝者,打算在同村购买耕地作为墓地。辛某便与同村村民周某协商,将周某承包地用于安葬自己亲人,并支付周某安葬土地费15000元。然而,当辛某准备动工时,却遭到其他村民的阻扰,辛某未能将土地用于建坟。此后,辛某多次要求周某退还费用未果,最终诉至法院。

法院经审理认为,农户之间基于建坟目的而达成的占用耕地协议,违反了法律强制性规定,认定该协议无效,法院最终判决周某返还辛某已支付的15000元安葬土地费。

土地红线不可越,擅自变更属违法

我国法律对耕地实行严格保护,法律明确规定,禁止占用耕地建窑、建坟或者擅自在耕地上建房、挖砂、采石、采矿、取土等。本案中,双方虽然达成协议,但因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村民间因占用耕地修建坟墓所达成的合同属于无效合同。购地修墓的行为不仅损害农民的利益,还会对农村的生态环境造成破坏,这种行为不受法律保护。

生态安葬新风尚,合法治丧护家园

在我国,殡葬管理有严格的法律规定,各地均设有公益性墓地或公墓,村民应按照规定合法安葬逝者。近年来,国家大力推广生态安葬,如树葬、花葬等节地环保方式,既符合传统孝道,又能保护土地资源。办理丧葬事宜时,务必遵守法律法规,选择合法安葬方式,唯有尊重法律、文明治丧,才能真正表达对亲人的哀思,维护社会和谐与土地资源的可持续发展。

逝者已矣,生者如斯。以合法、文明的方式寄托哀思,守护耕地红线,共建美好家园。

来源:重庆北碚法院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