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保障制度包括以下几个主要方面:
包括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五种基本保险,以及住房公积金和商业保险等其他形式的保险。
针对无法维持最低生活水平的公民提供无偿救助,包括自然灾害救济、失业救济、孤寡病残救济和城乡困难户救济等。
旨在提高社会成员的物质和精神生活水平,包括生活、教育、医疗、交通、文娱、体育等方面的福利待遇,如社会福利院、敬老院、疗养院、儿童福利院等机构。
对有特殊贡献的军人及其眷属实行的具有褒扬和赈恤性质的社会保障制度,包括优待、抚恤和安置等。
民间组织对社会成员的帮助,主要解决政府政策规定之外的社会成员基本权利问题。
个人或家庭将部分资金存入银行,作为社会保障的有效补充。
这些组成部分共同构成了一个全面的社会保障体系,旨在通过国民收入的再分配,保障公民在面临各种风险时能够获得必要的物质帮助,维护社会公平和社会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