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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哪个部门办理户籍

10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1-16 09:10:17    

办理户籍应当去 公安机关,具体部门包括公安派出所或公安局的户政管理科。这些部门负责户口登记管理工作,包括出生登记、迁移登记、注销登记等。

详细办理流程如下:

出生登记:

新生儿出生后,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邻居向婴儿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需携带的材料包括新生儿出生医学证明、父母双方身份证和户口本原件、夫妻双方结婚证等。

迁移登记:

公民迁移时,需持迁移证件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缴销迁移证件。具体流程为:到迁入地派出所开具准迁证,再到原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迁移证,最后到迁入地派出所办理迁入手续。

注销登记:

公民死亡后,城市在葬前,农村在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邻居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死亡登记,注销户口。

建议您在办理户籍业务时,提前咨询当地公安机关或派出所,了解具体办理流程和所需材料,以确保顺利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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