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的规定,夫妻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因此,分居超过 两年即可向法院申请离婚,但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包括分居必须是因感情不和而导致的,且分居时间必须连续计算,不能累计。
此外,分居满两年的夫妻在离婚诉讼中需要提供充分的证据证明分居事实,否则法院可能无法认定分居满两年的事实,从而不能适用“双方分居两年以上准予离婚”的规则。
综上所述,分居超过两年是申请离婚的一个重要条件,但具体能否离婚还需结合其他因素和证据进行判断。建议咨询专业律师以获取更详细的法律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