票据责任主要涉及以下几种情形:
汇票承兑人因承兑汇票而承担向持票人支付票据金额的义务。
本票出票人因出票而承担自己向持票人支付票据金额的义务。
支票付款人在与出票人有资金关系时,承担向持票人支付票据金额的义务。
汇票、本票、支票的背书人在票据不获承兑或不获付款时,承担付款清偿义务。
汇票、本票、支票的出票人和保证人在票据不获承兑或不获付款时,同样承担付款清偿义务。
持票人有权要求票据债务人支付票据金额,并承担对票据的真实性和合法性进行审查的责任。
付款人在付款时应当审查票据背书的连续性和持票人的合法身份证明,若因恶意或重大过失付款,需自行承担责任。
持票人应在票据当事人的营业场所和营业时间内行使票据权利,若票据当事人无营业场所,则在其住所进行。
票据债务人若违反票据义务,需承担违约责任,包括支付票据金额、赔偿损失等。
伪造、变造票据上的签章和其他记载事项需承担法律责任,但伪造、变造不影响其他真实签章的效力。
这些责任构成了票据交易中的法律框架,确保了票据的流通和持票人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