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兑贴息通常涉及以下凭证:
这是持票人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将票据提前变现时,银行扣除自贴现日至汇票到期日的利息后,将剩余金额支付给持票人的凭证。
票据机构为贴现的贴息部分开具的发票,用于企业账务处理。
承兑贴现附款项入账时,银行提供的回单作为原始凭证,用以记录和证明经济业务的发生或完成情况。
这是银行在处理贴现业务时,向客户提供的单据,证明银行已收取了贴现利息。
如果是电子承兑汇票,持票人可以从网银上打印电子承兑汇票的正面和反面作为原始凭证。
将银行承兑汇票复印(正反面都要复印)作为原始凭据。
当有外币汇票贴息入账时,将购汇额与汇票贴息数额相加后填写入外汇报价单,并由该外汇报价单作为原始凭证。
以上凭证用于记录和证明承兑贴息的经济业务发生或完成情况,是进行会计处理和审计的重要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