隐私保护应该保护以下内容:
保护个人财产不受侵犯,包括财产的拥有和使用情况。
保护个人姓名、肖像等个人标识不被未经授权使用或公开。
个人有权自主决定自己的事务,不受外界干涉。
保护企业或组织内部的信息和事务不被外界获取。
在特定场合下,保护个人隐私,避免被强迫露面。
尊重他人隐私,不强制他人公开个人信息。
保护个人的性生活和私生活不受侵犯。
个人有权享受不受他人监视的自由。
个人有权享受平静、安宁的生活,不受外界干扰。
保护个人生活信息不被非法知悉、使用、披露或公开。
保护个人通讯内容,如信件、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不被窃听或查阅。
个人有权依法使用或许可他人使用自己的隐私,并决定使用方式。
保护个人信息不被非法收集、使用、加工、传输或泄露。
包括个人生活安宁权、个人生活信息保密权、个人通讯秘密权、个人隐私使用权等。
如专采专用、最小必要、功能透明、默认拒绝、权限自设、儿童特别保护、智能家电隐私保护原则等。
在隐私权受到侵害时,权利人应保留证据,要求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并可要求赔偿损失。
通过这些措施,可以有效地保护个人隐私,维护个人的自由和尊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