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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要准备哪些证明

10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1-13 06:13:13    

离婚需要准备以下证明:

民事起诉状:

包括原告和被告的基本信息、诉讼请求等,正本2份。

身份证明:

原告和被告的身份证或户口本复印件。

婚姻关系证明:

结婚证复印件,如果遗失,需要提交民政部门开具的婚姻关系证明。

子女情况证明:

如有子女,需要提供出生证、户口本等。

财产权属证明:

涉及财产分割的,需要提供房产证、车辆行驶证、存款证明等。

委托手续:

如果委托律师或其他代理人,需要提供授权委托书和律所公函。

送达地址确认书:

原告向法院告知双方的送达地址。

证据清单:

需要证明某些事实,如分居、家庭暴力、重婚、与他人同居等,需提供相应证据。还需要考虑是否需要提出关于子女抚养权、抚养费、财产分割、债务处理等问题的证据和请求。

协议离婚所需材料:

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本人的结婚证

离婚协议书,协议书中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诉讼离婚证据:

证明对方有家暴、赌博等恶习的证据,包括出警证明、拘留证明、录音录像等。

一方长期出轨并以夫妻名义长期同居、生子的证据。

分居两年以上的证据,例如分居协议暂佳证、租房合同等。

其他补充材料:

婚姻基础状况的证明材料,如自由恋爱、经人介绍、再婚、复婚等情况的证明材料。

婚后夫妻感情变化、引起离婚原因的证明材料,如因第三者插足引起离婚的,提供第三者介入的具体事实、证人证言、视听资料等证明材料。

夫妻关系现状的证明材料,如分居的,提供分居时间、原因、分居协议等材料;曾经起诉离婚的,提供法院判决书、裁定书等材料。

以上是离婚所需准备的各种证明和材料,具体需要根据个人情况和当地婚姻登记机关或法院的要求进行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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