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需审计的金额标准,不同地区和规定有所不同。以下是部分规定的总结:
20万元以上(含20万元)的项目由区审计局组织预算审计。
20万元以下的项目由区建设工程价格管理站进行预算审计。
单项工程竣工结算金额在50万元以上的项目,需要由区财政预算绩效管理评审中心组织评审。
50万元-200万元的项目,由项目主管部门组织评审,评审结果抄送区财政局备案。
50万元以下的项目评审办法由各项目主管部门确定。
项目低于100万元不需要财政评审。
建议根据具体项目类型和所在地区的详细规定,确定是否需要进行审计以及审计的具体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