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您已经持有暂住证,想要换取居住证,可以按照以下步骤进行:
申请人本人的二代居民身份证。
《暂住证》或《居住登记卡》(如果申请人以合法稳定住所条件申请居住证,则不需提供《暂住证》)。
申请人需要提供合法稳定就业证明、合法稳定住所证明或连续就读证明之一。
将上述材料提交至公安派出所或者公安机关委托的来京人员社区登记服务机构。
材料齐全的,将当场受理。
相关部门将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
符合条件的,申请之日15日内发放居住证。
不符合条件的,将书面告知。
建议您在办理居住证前,先咨询当地公安机关或通过其提供的在线服务了解详细的办理流程和所需材料,以确保顺利换取居住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