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动物的法律主要涉及以下几个方面:
《野生动物保护法》:明确野生动物资源属于国家所有,保护野生动物,拯救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加强濒危野生动物进出口管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濒危野生动植物进出口管理条例》:规范濒危野生动植物的进出口管理。
《野生药材资源保护管理条例》:保护野生药材资源。
《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防止动物疫病传播,保障公共卫生安全。
《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规范进出境动植物的检疫活动。
相关法规和部门规章涉及畜禽的饲养、管理、防疫等方面。
《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现《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四十七条):禁止饲养的烈性犬等危险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管理人应承担侵权责任。
《城区养犬管理条例》:规定城市建成区内允许饲养小型犬,限制饲养中型犬,禁止饲养烈性犬、大型犬。
目前我国涉及动物保护的法律主要集中在野生动物保护方面,一般性动物保护的法律约束较弱,主要依靠道德和社会组织的谴责。
这些法律旨在保障动物资源的合理、安全和可持续利用,维护生态平衡,保护生物多样性。建议进一步加强对动物福利的立法工作,以更好地保护动物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