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官司的起诉地点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及相关司法解释来确定,具体规定如下:
如果夫妻双方均离开住所超过1年,原告可以选择到被告经常居住地的基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若被告没有经常居住地,则到原告起诉时被告居住地的基层人民法院起诉。
对于下落不明或宣告失踪的被告,原告可以向自己(原告)住所地的基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对被劳动教养或被监禁的人,原告可以向其住所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共同居住地法院:
如果夫妻双方在中国境内有共同居住地,原告也可以选择到该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建议
选择起诉地点:原告应根据具体情况选择最便利的起诉地点,以便能够更有效地进行诉讼。
准备材料:在提起诉讼前,原告应准备好所有必要的文件,包括诉状、证据材料等,并按照法院要求提交。
法律咨询:在提起诉讼前,建议咨询专业律师,以确保诉讼过程合法、有效。
这些规定确保了离婚诉讼的管辖权明确,便于当事人依法行使诉讼权利,维护自身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