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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体行医

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4-12-28 17:14:02    

办理个体行医执照的步骤如下:

申请设办医疗机构

向县卫生局提交《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申请报告,并填写《医疗执业登记注册书》。

提交资料

负责人名录和有关资格证书、执业证书、身份证复印件。

医疗机构用房产权证明或者使用证明。

医疗机构建筑设计平面图。

验资证明、资产评估报告。

普通设备清单和药品种类清单。

申请医疗机构执业登记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自受理执业登记申请之日起45日内,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和医疗机构基本标准进行审核。审核合格的,予以登记,发给《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审核不合格的,将审核结果以书面形式通知申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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