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病救助的申请通常需要向户口所在地的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或县(市)区民政部门提出。具体流程如下:
患者或家属首先向户口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或县(市)区民政部门提出大病救助的书面申请。
申请时需要提交相关的证明材料,包括病历报告、医疗发票、用药情况、必要的病史材料及各项费用的证明材料等。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或县(市)区民政部门收到申请后,将负责审核申请材料,并根据实际情况给予相应的救助措施。
审核通过后,民政部门会明确医疗救助金额,并由相关部门进行发放。
根据救治病种的需要,患者可以选择定点医疗机构进行治疗。例如,大英县人民医院被确定为定点医疗机构。
建议:
患者或家属在申请大病救助时,应详细准备好所有相关证明材料,并确保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可以先向当地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或县(市)区民政部门咨询具体的申请流程和所需材料,以确保申请过程顺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