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会经费可以开支的费用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用于组织会员开展集体活动及会员特殊困难补助的费用,如会员活动日、郊游活动、联欢会、参观费、电影、舞会、游园以及其他集体活动的费用。
用于开展职工教育、文娱、体育、宣传活动以及其他活动等方面的开支。具体包括职工教育所需的教材、教学、消耗用品、资料、教师酬金、奖励等,以及职工文体活动如运动会、文艺演出等的设备购置维修费、场地租金、交通费、伙食补助费等。
用于履行工会职能、加强自身建设和开展业务工作等方面的费用。包括工会干部和积极分子的学习费用、培训费用、评选表彰优秀工会干部和积极分子的奖励、工会会员(代表)大会的费用、建家活动费用、法律咨询服务、劳动争议协调等费用,以及基层工会办公、差旅、维修等方面的费用。
用于工会所属为职工服务的非独立核算的附属事业单位的费用以及对独立核算附属事业单位的补助支出。
用于以上支出以外的,由工会组织的活动费用。
按规定比例上缴上级工会的经费。
县级以上工会开支的行政管理、后勤保障的费用。
补助下级工会支出,以及县级以上工会为解决下级工会经费不足或根据有关规定给予的补助款项。
包括工会组织日常的学习、劳动竞赛,举办各种报告会、展览会、讲座和其他技术交流的宣传费用,以及各种宣传工具的购置维修和集体订阅的报刊杂志等支出。
包括工会开展业余文艺活动所需的设备购置费和维修费,举办联欢会、艺术展览等文艺活动的经费,以及工人文化宫、工人俱乐部、工人图书馆的设备购置维修和日常经费。
包括工会举办的各种体育活动的设备购置维修费、经费、运动用品和服装费。
培训工会专职人员的费用。
包括工会会员的困难补助和职工集体福利事业的补助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