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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管合同是哪个部门

10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1-16 07:46:17    

保管合同通常由企业的特定部门负责保管,具体归属哪个部门保管取决于合同的性质、企业的内部管理规定以及业务流程。以下是一些常见的保管合同管理部门:

法务部门:

负责审查和管理合同,确保合同的法律效力和合规性。

财务部门:

有助于进行财务核算、账款收付等相关工作。

业务部门:

方便随时查阅和执行合同约定,推进业务开展。

办公室或综合管理部:

保管一般性的合同。

人事部:

保管劳动合同。

档案管理员:

保管如租赁合同、采购合同、营运合同等。

招商部或财务部:

保管招商合同。

劳动局档案室:

如果劳动合同到劳动局备案过,劳动局档案室会保存一份。

公司行政部门:

保管用人单位保留的劳动合同。

供应和销售部门:

保存、执行、存档购销合同。

人才中心、教育局:

保管人事合同。

国有企业、政府、学校、大型企业:

也可以保管人事合同。

合同内容应准确明晰,避免不严谨、缺乏主合同或条款不完整等问题。保管合同的方式可能因企业的实际情况而异,包括合同由各部门自行保管,年终整理归档,由档案室或办公室存档保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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