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管合同通常由企业的特定部门负责保管,具体归属哪个部门保管取决于合同的性质、企业的内部管理规定以及业务流程。以下是一些常见的保管合同管理部门:
负责审查和管理合同,确保合同的法律效力和合规性。
有助于进行财务核算、账款收付等相关工作。
方便随时查阅和执行合同约定,推进业务开展。
保管一般性的合同。
保管劳动合同。
保管如租赁合同、采购合同、营运合同等。
保管招商合同。
如果劳动合同到劳动局备案过,劳动局档案室会保存一份。
保管用人单位保留的劳动合同。
保存、执行、存档购销合同。
保管人事合同。
也可以保管人事合同。
合同内容应准确明晰,避免不严谨、缺乏主合同或条款不完整等问题。保管合同的方式可能因企业的实际情况而异,包括合同由各部门自行保管,年终整理归档,由档案室或办公室存档保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