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债根据不同的分类标准,可以划分为以下几种类型:
1. 按募资用途划分:
新增债券:用于项目建设资金,是地方债扩容的主力。
置换债券:用于置换地方政府存量债务,债务形式变化,2020年未再发行,逐渐退出历史舞台。
再融资债券:用于偿还到期地方政府债券本金,即借新还旧,发行后不增加地方政府债务余额。
2. 按项目是否有收益划分:
一般债券:用于没有收益的公益性项目,主要以一般公共预算收入还本付息。
专项债券:用于有一定收益的公益性项目,以公益性项目对应的政府性基金收入或专项收入作为还本付息。
3. 按债务性质划分:
显性债务:公开透明并受监管的公开债务,包括外国政府与国际金融组织的贷款、国债转贷资金、农业综合开发借款等。
隐性债务:包括地方政府担保债务、担保的外债、地方金融机构的呆坏账、社会保障资金缺口等,在出现金融机构清算等情况时地方政府将承担资产损失。
4. 按债务形式划分:
地方政府债券:包括一般债券和专项债券,地方政府依法承担全部偿还责任。
非政府债券形式的存量政府债务:包括银行贷款、企业债券、信托、BT等不同类型,需按规定期限置换为政府债券。
存量担保债务:仅限于2014年12月31日前形成的债务,不属于政府债务,政府不承担偿债责任。
这些分类有助于更清晰地理解地方债的发行目的、使用方向和偿还来源,对于投资者和政策制定者都具有重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