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生工伤后,应按以下步骤处理社保事宜:
向用人单位报告工伤事故,并尽快接受治疗。
根据伤情,到指定医疗机构进行治疗。
在治疗稳定后,向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参加了工伤保险的职工,其工伤赔偿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包括医疗费用、停工留薪期工资、护理费、伤残补助金等。
职工因工伤暂停工作接受治疗期间,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受理并进行调查核实;
作出工伤认定决定,并抄送社会保险经办机构;
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领取工伤赔偿。
工伤期间,用人单位仍需为伤残职工缴纳社会保险。一级至四级伤残,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以伤残津贴为基数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五级、六级伤残的,按照伤残职工工作的实际工资缴纳各项社会保险;七至十级职工,按照员工工作工资为标准为员工缴纳各项社会保险。
工伤职工已经评定伤残等级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费。
用人单位未依法为职工缴纳工伤保险的,职工发生工伤后,由用人单位按照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
建议:
工伤职工应尽快完成工伤认定申请,以便及时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用人单位应按时足额为职工缴纳社会保险,避免因未缴纳保险而产生额外费用。
工伤职工在治疗期间,应保留好所有相关医疗费用发票和单据,以便报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