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在病假期间的社保处理方式如下:
员工在病假期间,其所享有的社会保障权益按照原有的缴纳规定,由职工与用人单位共同分担。
在劳动合同期限内,若员工提出休假请求且获得了所在单位的批准,那么该员工仅需负责支付自身部分的保险费用,无需负担本应由用人单位承担的那部分责任。
反之,若员工未获批准或合同期内未提出休假请求,则各项社会保险费用须由用人单位以及职工分别承担,并上缴相应款项。用人单位会从职工的工资收入中代扣个人部分后统一上缴,而用人单位应当付款的那部分份额,由用人单位自行承担。
病假期间,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仍然存在劳动关系,用人单位仍然要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
社保缴费基数会根据本人工资和社会平均工资的变化进行调整,每年调整一次,但缴费额不会变。
属于个人应当缴纳的部分,由用人单位在职工工资中代扣代缴。
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可以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但不能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80%。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六十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行申报、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非因不可抗力等法定事由不得缓缴、减免。职工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由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用人单位应当按月将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明细情况告知本人。
《社会保险法》第十条规定,职工应当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共同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由个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
综上所述,员工在病假期间,其社保费用按照原有规定由职工与用人单位共同承担。员工需支付个人部分的保险费用,而用人单位则负责代扣代缴个人部分并承担其应缴份额。病假期间,用人单位仍需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确保员工的社保权益不受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