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划法规包括以下几项:
2019年4月23日修正,共七章七十条,涵盖总则、城乡规划的制定、城乡规划的实施、城乡规划的修改、监督检查、法律责任及附则。该法规定了城乡规划的基本原则、规划区的划定、不同层次规划的制定要求、实施原则、修改程序以及监督检查职责等。
已被《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废止,具体内容未提供。
其他相关法规和标准
城市给水工程规划规范 GB 50282-98
城市排水工程规划规范 GB 50318-2000
城市电力规划规范 GB 50293-1999
城市通信工程规划规范
城市供热工程规划规范
城市燃气工程规划规范
防洪标准 GB 50201-94
城市照明规划规范
城市加油(气)站规划规范
城市道路交通规划设计规范
城市公共交通规划规范
城市停车设施规划规范
城市轨道交通线网规划编制标准 GB/T 10
这些法规共同构成了我国城市规划和管理的基本法律框架,旨在确保城市发展的科学性、合理性和可持续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