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赔偿项目较多,涵盖了医疗费用、伤残赔偿、工亡赔偿等多个方面。以下是一些主要的赔偿项目及其详细说明:
包括因工伤治疗所需的挂号费、住院费、检查费、药费等。
康复治疗费,工伤职工到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进行工伤康复的费用,符合规定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职工因工伤需要暂停工作接受治疗期间,用人单位需按照原工资福利待遇支付停工留薪期工资。
对于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如果单位未派人护理,职工可主张护理费。
评定伤残等级后,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的,按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计算;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的,按40%计算;生活部分不能自理的,按30%计算。
根据伤残等级的不同,会获得相应的伤残补助金。伤残等级越高,补助金数额通常也越高。
在职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时,根据规定可获得这两项补助金。
工伤职工因工伤致残,每月按一定比例领取的津贴。具体标准根据伤残等级确定。
职工因工死亡的,其遗属可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这些费用。
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70%发给住院伙食补助费。
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所需的交通、食宿费用,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
安装假肢、矫形器、假眼、假牙和配置轮椅等辅助器具的费用,按国家规定标准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这些赔偿项目旨在保障工伤职工及其亲属的基本生活和医疗需求,减轻因工伤带来的经济负担。具体的赔偿金额和标准可能因地区和具体情况有所不同,建议咨询当地社会保险服务机构或相关律师以获取更详细的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