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行医涉及的法律责任主要包括: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三十六条的规定,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的人非法行医,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如果非法行医行为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造成就诊人死亡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非法行医造成损害的,不适用《医疗事故处理办法》,而应依照《民法典》关于人身侵权损害赔偿的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赔偿范围通常包括因非法行医导致的就诊人身体伤害所引起的财产损失。
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擅自执业的,可能会被责令停止执业活动、没收非法所得和药品、器械,并可能处以罚款。
非法行医不仅危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甚至生命安全,还违反了国家法律规定,因此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