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的发生通常基于以下几种法律事实原因:
合同是债权产生最主要的原因。基于合同产生的债称为合同之债,是当事人在平等基础上自愿设定的。
侵权行为是指不法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行为,侵权人需承担赔偿责任。
指无合法根据获得利益,同时导致他人利益受损,受损失方有权要求返还不当利益。
在没有法定或约定义务的情况下,为避免他人利益受损而管理事务,管理方有权要求支付必要费用。
在合同缔约过程中,如果一方存在过失导致合同不成立、无效或被撤销,则有过失方需对受害方进行赔偿。
可能包括拾得遗失物、防止他人权益受侵害的救助行为等,在这些情况下也会产生债权债务关系。
债的关系产生后,可能因清偿、提存、抵销、免除等原因而消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