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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立案需要哪些材料

10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1-13 03:00:11    

去法院立案需要准备以下材料:

起诉状

原告的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民族、职业、详细住所、身份证号码、联系方式;

被告的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民族、职业、详细住所、身份证号码、联系方式;

原告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姓名、职务、联系方式、组织机构代码或社会统一信用代码;

被告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姓名、职务、联系方式、组织机构代码或社会统一信用代码;

诉讼请求(如果有利息,把利息计算过程写清楚);

诉讼所根据的事实和理由;

起诉状正本或被告及其他当事人人数相符的副本。

身份证明材料

原告为自然人时,提供原告的身份证复印件;

原告为法人或其他组织时,提交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被告为法人或其他组织时,提供被告企业信用信息或政府公示信息(可利用工商官网或企查查等APP打印企业信息信用公示)。

证据材料

书证(如合同、收据)、物证(如实物证据照片)、证人证言、电子数据(如聊天记录、邮件)等;

每份证据均应标注其证明内容及来源,方便法院审查。

委托手续 (如有):

授权委托书,请注明一般授权或特别授权及相应权限;

代理人资格证明材料,如律师代理时提交律师事务所所函原件、经核对的执业证复印件;近亲属代理时提交近亲属关系证明、授权委托书;单位或社区推荐的人提交推荐函、授权委托书。

送达地址确认书

详细注明原被告联系地址及联系方式并签字确认。

其他可能需要的材料

证据材料清单,详细列明所提交材料的名称、页数及份数,并在备注栏注明各项材料是原件或复印件及证明目的。

法人或其他组织不能提供社会信用统一代码证的,应当提供社会信用统一代码证被注销的情况说明。

请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准备相应的材料,并确保所有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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