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司注销后劳动仲裁的申请时限,有以下几点需要注意:
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的规定,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应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如果公司在注销前已经进行了债权债务的清算,劳动者和债权人需要在规定的时间内申报债权。如果公司资不抵债,则需要进行破产清算程序,而不是简单的注销。
在公司注销后,劳动者可以将接收清算资产的股东列为被申请人申请仲裁。
如果劳动仲裁委员会因公司主体资格不存在而不予受理,劳动者可以在15日内向法院起诉,将股东列为被告,案由改为“清算责任纠纷”。
申请劳动仲裁时,劳动者需要提交仲裁申诉登记表、申诉书、身份证明材料等相关证据。
综上所述, 公司注销后,劳动者可以在一年内申请劳动仲裁,如果公司已经注销,可以将接收清算资产的股东列为被申请人。如果仲裁不予受理,可以在15日内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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