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深圳起诉离婚,通常应向被告住所地的基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如果被告的住所地与其经常居住地不一致,则应向被告经常居住地的基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具体来说,若被告的住所地在深圳的某个区,则应向该区的基层法院提起诉讼。例如,若被告住在福田区,则向福田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若被告住在南山区,则向南山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如果被告的住所地与其经常居住地不一致,比如被告虽然住在深圳,但经常居住地在另一个区,则应向被告经常居住地的基层法院提起诉讼。
此外,若被告下落不明或被宣告失踪,则可以向原告住所地的基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如果原告的住所地与其经常居住地不一致,则应向原告经常居住地的基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综上所述,深圳的离婚诉讼一般应向被告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的基层人民法院提起。具体选择哪个法院,取决于被告的住所地、经常居住地以及被告是否下落不明或被宣告失踪等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