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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管合同属于什么合同

10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1-09 18:50:15    

保管合同是一种 实践合同,这意味着除了当事人双方意思表示一致外,还需要寄存人将保管物实际交付给保管人,合同才能成立。保管合同是 双务合同,即寄存人需要支付保管费,保管人则提供保管服务。此外,保管合同可以是有偿的,也可以是无偿的,且通常是一种 不要式合同,可以通过口头达成。

保管合同的主要特征包括:

提供劳务的合同:

保管人提供的是保管服务,目的是保管寄存人交付的物品,并在约定期限后归还。

实践合同:

合同的成立需要寄存人实际交付物品,而不仅仅是双方的意思表示一致。

双务合同:

寄存人支付保管费,保管人提供保管服务。

有偿或无偿:

根据当事人的约定,保管合同可以是有偿的,也可以是无偿的。

不要式合同:

保管合同不需要遵循特定的形式,可以通过口头或其他方式达成。

占有权转移:

保管服务仅涉及物品的占有,不涉及所有权和使用权。

保管合同的种类包括一般保管合同和特殊保管合同,特殊保管合同又包括消费保管合同与法定保管合同。

综上所述,保管合同是一种提供劳务的实践合同,具有双务性质,可以是不要式合同,并且可以是有偿或无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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