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费用索赔主要包括以下几类:
工期索赔是指承包方因业主违约或其他原因导致工程延期,要求延长施工时间。这是原定的工程竣工日期顺延一段合理时间。
费用索赔是指承包方因业主违约或其他原因导致额外经济损失,要求补偿这些损失。这包括人工费、材料费、机械使用费、分包费用、现场管理费、利息、总部管理费和利润等。
人工费索赔包括完成合同之外的额外工作所花费的人工费用、非承包商责任的工效降低所增加的人工费用、超过法定工作时间加班劳动、法定人工费增长以及非承包商责任工程延期导致的人员窝工费和工资上涨费等。
材料费索赔包括由于索赔事项材料实际用量超过计划用量而增加的材料费、由于客观原因材料价格大幅度上涨、由于非承包商责任工程延期导致的材料价格上涨和超期储存费用等。
施工机械使用费索赔包括由于完成额外工作增加的机械使用费、非承包商责任工效降低增加的机械使用费、由于业主或监理工程师原因导致机械停工的窝工费。
分包费用索赔是指分包商的索赔费,一般也包括人工、材料、机械使用费的索赔。分包商的索赔应如数列入总承包商的索赔款总额以内。
现场管理费索赔是指承包商完成额外工程、索赔事项工作以及工期延长期间的现场管理费,包括管理人员工资、办公、通信、交通费等。
利息索赔通常在拖期付款或错误扣款的情况下发生。
总部管理费索赔主要指的是工程延期期间所增加的管理费,包括总部职工工资、办公大楼、办公用品、财务管理、通信设施以及总部领导人员赴工地检查指导工作等开支。
利润索赔一般来讲,由于工程范围的变更、文件有缺陷或技术性错误、业主未能提供现场等引起的索赔,承包商可以列入利润。但对于工程暂停的索赔,利润通常是包括在各项实施工程内容的价格之内的,而延长工期并未影响削减某些项目的实施,也未导致利润减少。
这些索赔类别涵盖了因业主违约、工程变更、不可抗力等多种原因导致的承包方经济损失,承包方可以通过索赔来弥补这些损失。在实际操作中,承包方需要根据具体情况和合同条款,提供充分的证据来支持其索赔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