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架笔录的录制应当遵循以下步骤和注意事项:
记录参与打架斗殴人员的基本信息,包括姓名、性别、年龄、住址、联系方式、职业等。这些信息有助于确定当事人身份,方便后续调查和联系。
详细记录打架斗殴发生的时间、地点,精确到具体的日期、时刻以及确切的地理位置。
描述斗殴的起因,例如是因为矛盾纠纷、利益冲突等何种原因引发。
记录斗殴的过程,包括双方如何聚集、是否有携带器械、何人先动手、参与斗殴的人数、各自的行为动作等细节。
记录是否有人员受伤,受伤的程度(如轻微伤、轻伤、重伤等),受伤人员的救治情况。
记录是否有财产损失,如公共设施损坏、个人财物被破坏等情况,以及损失的大致价值。
询问是否有在场的证人,并记录证人的基本信息,证人所看到的斗殴情况等内容。
了解斗殴结束后的情况,例如是否有人报警,报警的时间间隔,当事人在斗殴后的去向等。
制作笔录需要严格按照法定流程来完成,包括传唤当事人、对当事人进行询问、记录、交由当事人查阅、签字等步骤。
询问笔录应当交被询问人核对,对没有阅读能力的,应当向其宣读。记录有误或者遗漏的,应当允许被询问人更正或者补充,并要求其在修改处捺指印。被询问人确认笔录无误后,应当在询问笔录上逐页签名或者捺指印。拒绝签名和捺指印的,办案人民警察应当在询问笔录中注明。
笔录记录内容要清楚、全面、准确,如实反映犯罪嫌疑人供述的原意,不能随意夸大、缩小或改变原意。
对于涉及定罪定性的重要情节、重要供词,应尽可能地记录原话。
对于涉及黑话、方言、特殊内容的词语也要用括号作说明解释。
通过以上步骤和注意事项,可以确保打架笔录的准确性和合法性,为后续的法律程序提供可靠的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