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证是证明夫妻关系的唯一法律凭证,更被广泛应用到银行贷款、不动产交易、户口迁移、离婚诉讼、财产继承、计生奖扶和遗属补助申请等民事经济活动中,如果证件丢失、损毁或与个人身份证件信息不符,个人的合法权益将可能受损。为了保障广大群众的合法权益,宝塔区民政局在全区开展为期两个月的集中补领换证工作。
01、换证重点人群
1、在宝塔区各乡镇、办事处、人民公社办理的结婚证;
2、现役军人或转业军人以警官证、军官证、士官证办理的结婚证;
3、结婚证遗失或损毁的;
4、结婚证上信息与现在个人身份证件信息不符的。
02、集中补领换证时间
2025年4月1日至2025年5月30日
03、受理补领结婚证的条件
(一)当事人婚姻登记证遗失、损毁或者与所持身份证件信息不一致的,至少有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为宝塔区,或原结婚证是在我区办理的;
(二)当事人依法在宝塔区登记结婚,现今仍然维持该婚姻状况;
(三)当事人应当提交本人有效的《居民身份证》和《户口簿》原件以及复印件,3张2寸近期半身免冠合影照片。《户口薄》首页应当按照规定加盖省公安厅、户籍所在地派出所户口专用章以及承办人签章;
(四)因婚姻登记证与所持身份证件信息不一致申请补领,当事人需提交原结婚证并书面声明不一致的原因;
(五)因婚姻登记证遗失或损毁申请补领的,当事人需提交加盖查档专用章的婚姻登记档案复印件;婚姻登记档案遗失的,当事人应提交原办证机关出具的婚姻登记证明;
(六)双方当事人亲自到婚姻登记处提出申请。
0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不予办理
(一)当事人于1950年5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施行之前,按照当时当地风俗习惯结婚的;
(二)当事人申请补领结婚证,不能提供婚姻登记档案或档案保管部门出具的档案遗失证明和有关部门存档的婚姻证复印件的;
(三)当事人在外国或者港澳台地区登记结婚的;
(四)当事人的婚姻关系现已发生改变(如离婚、丧偶),或已被宣告无效、撤销的。
05、受理时间、地点及电话时间工作日
上午:9:00-12:00
下午:13:00-17:00
地点:延安市政务服务中心B区46号、47号结婚窗口
咨询电话:0911-2413298
特此公告
延安市宝塔区民政局
2025年4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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