准迁证办理时间取决于不同情况下的具体流程和当前的处理时间。以下是几种可能的办理时间:
迁入地派出所在20个工作日内调查核实完毕并上报公安分局户政部门。
分局户政部门在15个工作日内审核完毕后上报市公安局户政部门。
市公安局户政部门在15个工作日内办结。
因此,整个流程最快需要 45个工作日。
如果处于积分落户名单公示期,则市公安局自市人社局出具取得积分落户资格人员名单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完成户口《准予迁入证明》信息登记、核对工作,并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发放工作,通过邮政速递邮寄至申请人指定地点。因此,这种情况下预计需要 20个工作日。
户口可以当场办好迁入手续,准迁证也可以当场办理完毕。
综上所述,准迁证办理时间最短为 1个工作日(在特殊情况下,如积分落户公示期结束后),最长时间为 45个工作日(在一般情况下的流程)。建议提前了解并确认所需材料,以确保流程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