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7日下午,在黑龙江哈尔滨市某大学读书的大庆女生赵女士发帖寻求法律援助,其称两次乘坐T3平台网约车,先后遭遇司机猥亵和司机全程观看不雅视频。
赵女士提供的哈尔滨市公安局道里区分局《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猥亵她的T3平台网约车司机宋某某已被警方行政拘留5天。在警方调查期间,赵女士得知猥亵她的网约车司机居然跟她同住一个小区,因此担心自己被报复。
当事人赵女士告诉记者,自己打的是持有双证的T3出行网约车,没想到刚上车司机就假装擦摄像头,随后将其拔掉,“他就开始把手放在我的腿部左侧,一直摸我的屁股,因为害怕他是报复社会型性格,首先要保证自己安全,就没敢出声,他就一路上对我进行猥亵。”
赵女士称,下车后她当即报警,警方将该网约车司机抓获。随后警方介入调查,将司机行政拘留五日。
赵女士出示的哈尔滨市公安局道里区分局《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该猥亵治安案件的违法行为人名叫宋某某,36岁,黑龙江省绥化市肇东市人,居住在哈尔滨市道里区。
警方查明,6月12日8时36分,网约车司机宋某某驾黑A*****五菱牌汽车接到网约车订单,在乘客赵某上车乘坐在副驾驶位置后,网约车行驶在道里区崂山路至群力第六大道期间,宋某某用右手搭在了赵某左腿处,其间还故意用手碰赵某左侧腿部和臀部。以上事实有被害人赵某的陈述、违法行为人宋某某的陈述、公安机关调取的网约车内部行车记录仪视频等证据证实。
赵女士称,事发后她向T3出行平台投诉,平台将她两次打车的费用120元左右全部退给她,并表示愿意赔偿500元,被赵女士拒绝。“随后对方又称赔偿3000元,但是需要签署协议,内容是收到3000元后不得向任何第三方透露这个消息,也不得向加害者(网约车司机)索要任何经济赔偿。”赵女士认为这份协议侵犯了她的合法权益,没有签署。
6月17日晚,记者与负责对接赵女士解决纠纷的T3出行平台工作人员取得联系,对方听完记者诉求后表示,将有专门人员和记者对接,回应采访事宜。
来源:红星新闻、正在新闻
编辑:山西晚报全媒体编辑 曹锐
T3网约车司机猥亵乘车女大学生被拘5日,平台称愿赔3000元但要签保密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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