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被告不接判决书,人民法院会采取以下措施进行送达:
如果被告本人不在,人民法院可以将判决书交给其成年家属或所在单位的负责人员代收,并确保签收。
人民法院可以通过邮寄方式将判决书送达给被告,确保邮件能够准确送达。
在某些情况下,人民法院可以委托其他机构或人员代为送达判决书。
如果被告是军人或其他特殊身份,人民法院可以通过其所在部队或相关机构进行送达。
如果以上方式均无法送达被告,人民法院可以采用公告方式送达判决书。公告送达通常在指定媒体上发布,公告期满后,判决书即视为送达。
需要注意的是,无论被告是否签收判决书,判决书的效力都从送达之日起生效。如果被告对判决有异议,可以在法定期限内提起上诉或申诉,但在上诉或申诉期间,原判决仍然具有法律效力。
建议
被告应积极关注法院的送达通知,并按照法院的要求进行签收或提供有效的送达地址。
如果被告确实无法接收判决书,应及时与法院联系,说明情况,以便法院采取适当的送达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