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找到上级公安机关,可以采取以下几种方法:
如果认为派出所及其民警存在违法违纪行为,可以拨打110报警电话进行投诉。110除了接受报警外,还会将投诉转接给上级公安机关。
对派出所处理的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该派出所所属的上一级公安机关提起行政复议。这是根据《行政复议法》第十二条的规定。
除了向上级公安机关申请行政复议外,还可以向该部门的本级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
如果对公安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也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直接提起行政诉讼。
可以向公安机关的纪检监察部门进行举报或控告,这是内部监督的一种方式。
如果认为公安机关对应当立案侦查的案件而不立案侦查,可以向人民检察院提出,要求检察院说明不立案的理由。如果检察院认为公安机关不立案理由不能成立,应当通知公安机关立案。
也可以向公安机关所在地人民政府法制办或者上级公安机关申请行政复议。
通过以上途径,可以找到并向上级公安机关反映问题,寻求帮助和解决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