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职工是指 在中国境内的企业、事业单位、机关中以工资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体力劳动者和脑力劳动者。这些职工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可能是全职、兼职或临时形式,也可能虽未签订正式劳动合同但由单位正式任命。
具体来说,单位职工包括以下几类:
这是职工的基本定义,包括所有以工资为主要生活来源的劳动者,无论其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宗教信仰或教育程度。
这些职工与用人单位签订了劳动合同或形成了事实劳动关系,包括固定期限、无固定期限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为期限的劳动合同的劳动者。
这类人员虽然没有正式的劳动合同,但由于被企业正式任命,因此也属于单位职工。
这些人员与用人单位形成了事实劳动关系,可能从事各种职业和工种,担任不同的职位。
这类员工通常与企业签订了合法的劳动合同,并按照合同规定的工作内容和工时从事相应的工作,与临时工、兼职工等形式的员工相对。
单位职工的范围广泛,涵盖了各种用工形式和用工期限的劳动者。他们通过劳动获得工资收入,并享有相应的权利和义务,包括按照劳动合同履行其义务、在用人单位侵犯其合法权利时进行申诉和上告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