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父母户口不在一起时,孩子上户口的方法如下:
父母双方的户口本、身份证、结婚证、孩子的出生证明等。
如果是非婚生育,则需要提供非婚生育说明和亲子鉴定证明。
如果是收养的弃婴,则需要提供收养证明或育婴机关的申报材料。
如果父母双方户籍都在同一城市,可以选择在其中一方的户籍所在地办理上户口手续。
如果父母双方户籍不在同一城市,可以选择在母亲或父亲一方的户籍所在地办理上户口手续。
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邻居携带上述材料向婴儿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
填写相关表格,如出生申报审批表或户口补录表,并提交给辖区民警签字。
户口登记机关将审核提交的材料,确保材料真实有效后,办理户口登记。
办理完成后,孩子即成为该户口登记机关的常住人口。
建议提前咨询当地户籍管理部门,了解具体办理流程和所需材料,以确保顺利办理户口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