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您的印章遗失时,应采取以下步骤来处理:
携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到公章丢失地点所辖的派出所报案,并领取公章遗失证明。
携带派出所开具的公章遗失证明回执单的复印件以及原件、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在市级以上每日公开发行的报纸上作登报声明,声明公章作废。您可以选择线上登报,如在支付宝或微信上搜索“智政通”-“登报在线极速办理”。
编写一份公章遗失声明,内容包括公章的基本信息、遗失时间和地点、声明作废的声明。
携带公章遗失声明、公司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身份证等材料,到报纸的广告部或公告部办理登报手续。
出刊公示3天后,需要法人带上整张挂失报纸原件、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拟写并签名的丢失公章说明材料,亲自去申请公章的补办。
持相关文件到公安局治安科办理新刻印章备案,包括《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企业出具的刻章证明、法人委托授权书、所有股东身份证复印件、股东证或者工商局打印的股东名册、派出所报案回执及登报声明的复印件。
在公安局治安科的指导下新刻印章,新刻的印章需要与之前丢失的印章有所不同。
办理银行印鉴更换手续,确保所有与公章相关的文件和手续都已更新。
及时通知与该公司有业务往来的单位或个人,告知原印章已遗失,新印章启用事宜。
通过以上步骤,您可以确保公章遗失后得到妥善处理,并尽快恢复公司的正常运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