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具国税完税证明可以通过以下步骤进行:
1. 登录电子税务局,选择“我要办税”进入“事项办理”。
2. 在“证明”选项中,选择“完税证明”格式,点击“办理”。
3. 在开具界面,选定税款所属期,点击“查询”。
4. 系统将展示所属期内已缴税款信息,选定需打印的税款项目,点击页面底部的“打印”按钮。
如果是首次开具完税证明,或者需要换开正式的完税证明,请确保“是否补打”选择“是”。此外,您还可以通过电子税务局App或直接搜索相关功能路径进行操作。
请根据您的具体情况选择开具完税证明的方式,并确保按照正确的步骤操作。